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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5-20 01:00:09    文字:【】【】【

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沿革

学校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临床类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8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02.63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0种,电子期刊48150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现有教师1206人,其中,专任教师98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9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65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128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1个。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0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450人(含退役军人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招生计划表如下:

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

1.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我校志愿和专业。

2.确认报考我校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报考费,各专业报考费均为170元(参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缴费成功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第七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五条 测试时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时间为6月1日-2日。

第十六条 测试方式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测试,包括网上笔试和网上面试两个环节。运用考试云平台进行网上测试。

2.考生自选接受测试地点,测试地点需要有稳定的网络信号系统,有安静、整洁的测试环境,有独立答题的空间。自备有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的台式或笔记本电脑,有通讯联络手机。

3. 5月30日组织网上测试演练,考生需于网上测试演练前2日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dxiehe.com/home/)查看注意事项,下载考试系统。

第十七条 测试科目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科目分为文化知识考试、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测试两个部分,总分值300分。

1.文化知识考试: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共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网上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爱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对专业和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认知情况、职业价值观、职业素养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将来从事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潜能等,分值100分,测试时长5-10分钟。

第十八条 测试成绩评定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网上测试成绩,即网上笔试成绩与网上面试成绩之和。网上笔试成绩由阅卷老师依据标准答案评定,网上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老师评定。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网上测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我校网上测试成绩占30%。我校网上测试成绩为网上笔试成绩与网上面试成绩之和,网上笔试成绩由阅卷老师依据标准答案评定,网上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老师评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单独招生依据我校网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网上测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6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制为三年,教学计划安排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的要求,总学时为2500学时,其中,每学年集中学习学时为400学时。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发改委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政策

1.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三档,各类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人/年,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

2.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七条 如考生对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环节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投诉或举报,电话0531-8130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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